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9月27日讯】连日来,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对全县气瓶充装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邀请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监督全程参加,重点检查气瓶充装单位是否持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落实,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报废或超期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现场及资料,要求企业认真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深入查找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彻底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某气体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据悉,自开展专项检查以来,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55人次,检查燃气充装单位11个次,以全力实现辖区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二十大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编:曹向阳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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